林继富 王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两创”实践研究

【摘要】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战略思想,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传承发展道路。“两创”成为继“二为”“双百”方针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建设的重大理论飞跃。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重要生活实践,以多种方式得到实施。为了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两创”实践高质量发展,应秉持“新发展理念”,发现并解决“两创”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历史主动精神注入新动能、实现新跨越。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倡导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出许多重要论述,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下简称“两创”)内涵和发展方向进行系统阐释。“两创”在我国各地文化保护、传承和建设中得到全面实施。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①。“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被“正式写入了中国共产党的权威文献”②,“两创”成为继中国共产党文艺“二为”“双百”方针之后,第三个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纲领性指导方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建设的重大理论飞跃。

2013年1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曲阜视察时,提出“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思想③,从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特别是传统道德规范角度,提出“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扬弃继承”等“两创”相关具体要求④;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⑤。2014年2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将“两创”应用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上⑥;3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的重要演讲中从中华文明发展角度强调“两创”实践的重要意义⑦;9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式讲话指出“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善于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⑧。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基本内涵做出深刻的阐释:“创造性转化,就是要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激活其生命力。创新性发展,就是要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新进展,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增强其影响力和感召力。”⑨“‘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实现中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⑩“两创”从形式和内容两个角度,回答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如何传承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赴福建武夷山、陕西榆林、海南五指山等地调研,每到一地就考察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多次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⑪。2022年12月,“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出重要指示:“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深化文明交流互鉴,讲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⑫在“两创”方针指导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贯彻落实“两创”实践政策

“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适应时代进步与融入当代各民族社会建设的指导性方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创”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进步,我国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相关的政策。

(一)构建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两创”实践政策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实现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⑬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系统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作为指导思想,并确定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工作的基本原则,计划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传承”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工程,挖掘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中华文化基因,“实施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中华文化电视传播工程,组织创作生产一批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具有大众亲和力的动画片、纪录片和节目栏目”;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更科学、更合理、更深入地融入各民族民众生活之中,“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丰富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形成新的节日习俗。加强对传统历法、节气、生肖和饮食、医药等的研究阐释、活态利用,使其有益的文化价值深度嵌入百姓生活”⑭。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时代要求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利于在新时代焕发出乡风文明的新气象”⑮。

“十三五”期间,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制定相关政策,不断构建完善“两创”方针指导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顶层设计。2018年12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通过《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要求“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规定“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工作指导思想⑯。2019年,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印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机制、发展振兴”的主要任务,明确“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基本原则,“尊重非遗基本文化内涵,弘扬当代价值,推动非遗在人民群众的当代实践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非遗的生命力和传承活力”⑰。

国务院、文化和旅游部等政府部门分别就戏曲、传统工艺、曲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门类出台相关扶持政策。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是继1951年‘五五指示’之后,国家层面出台的又一项关于戏曲的纲领性文件”⑱,虽未直接使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新发展”的表述,但“坚持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保护、传承与发展并重”的指导思想与“两创”内涵高度吻合⑲。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同意并转发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提出“激发创造活力”等传统工艺保护传承基本原则,努力实现“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应用”,“传统工艺的传承和再创造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等工作目标⑳。2019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曲艺传承发展计划》,明确“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等曲艺传承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融入现代生活、弘扬时代价值为导向,加强曲艺的赓续传承,不断赋予曲艺新的时代内涵,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㉑。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这是我国首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对中医药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㉒《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以来,首次针对传统医药制定的法律,无论是对中医药发展,还是对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门类的保护均具有深远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三条特别规定:“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㉓2019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㉔

“十三五”期间,我国“新增地方性保护条例37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健全;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认定非遗代表性项目10万余项,认定各级代表性传承人9万多人”㉕。从中央到地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体系基本确立并运转有序,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实践得到有力的制度保障并得以有效地推进与开展。

(二)深化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两创”实践政策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10周年,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来说是关键的一年。2020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坚持新发展理念,提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古籍保护、研究、利用,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建设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全过程和各领域”,提倡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当代社会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㉖。2021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实践紧密联系起来,强调“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㉗。

根据《“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要求“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高非遗传承实践能力。强化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非遗特色村镇和街区。强化融入生产生活,创新开展主题传播活动,推进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更加具体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路径㉘。文化和旅游部制定《“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以“创新驱动”和“融合发展”为基本原则,从文旅融合角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工作做出部署,“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建设传统工艺工作站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加强分类保护,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和曲艺传承发展计划,制定传统医药类非遗传承发展计划”“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㉙。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坚持守正创新,尊重非遗基本文化内涵,弘扬非遗当代价值,推动非遗在人民群众的当代实践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非遗的生命力”,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传播普及、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任务做出细致安排㉚。2021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鼓励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的“综合展示利用功能”,对进一步提升文化自然遗产保护水平,推动“十四五”时期文化旅游融合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㉛。

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阐述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非遗保护传承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做好新时代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㉜。《意见》指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提出“加强分类保护”“融入国家重大战略”“促进合理利用”和“加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工作的方向性举措㉝。

在《意见》指导下,文化和旅游部等相关部门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实践,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融入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巩固脱贫成果、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2021年10月,《“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知识产权法律保障,“制定传统文化、民间文艺、传统知识等领域保护办法。建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㉞。同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继续深化非遗工坊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振兴领域的“两创”实践行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助力精准脱贫工作基础上,继续推动非遗工坊(原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加强非遗保护,促进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㉟2022年2月,《“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深度融合,“依托非遗馆、非遗传承体验中心(所、点)、非遗工坊等场所培育一批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推动非遗有机融入旅游产品和线路,实现更好传承传播”㊱。同年3月,《“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对“十四五”时期中医药创新发展做出部署㊲。同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强调“推动传统工艺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㊳。同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城市化与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㊴。2022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八章突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并规定“推动黄河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国家加强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家文化公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实践在黄河流域实现国家立法保障㊵。2022年11月,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肯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激发广大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创新创造活力,带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就业,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重要人才支撑”㊶。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再次明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重要指示㊷。2022年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决议,“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写入党章㊸。这标志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作为国策已经深入人心,在各地域、各民族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并取得重要成果,也预示着未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实践在“新发展理念”指导下,必定进入到“新发展阶段”。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实践“两创”的基本路径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截至2022年底,共有5批十大门类1557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3610个子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方针,在政府主导下,多元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各界人士共同致力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㊹,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践要义。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实践具体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表达形式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一)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两创”实践

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两创”实践的对象问题,即转化什么、创新什么、发展什么的问题。

在“两创”方针提出之前,常有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实践持保留态度,寄希望于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原汁原味”,担心非物质文化遗产现代转化的“民俗主义”或“伪民俗”现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和“本真性”造成破坏。王娟解释说:“所谓的民俗主义,指的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出于政治、经济或其他目的而编造出来的‘假民俗’,又称‘伪民俗’,但是出于某种原因,这种被制造出来的‘伪民俗’却一直被认为是采自田野的‘真民俗’,或者来自某种‘真传统’。”㊺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实践的不断深入,相关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的活态传承与动态发展达成共识。如周星从乡村旅游的“民俗主义”角度,鼓励学者超越“本真性”与“商业化”间的悖论㊻。再如,杨利慧强调“神话传统在现当代社会中被挪用和重述的情况,目的在于使学者探究的目光从社区日常生活的语境扩展到在各种新的语境中被展示和重述的神话”㊼。魏泽吉借助民俗主义理论,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民间信仰的创造性转化,发现“正名”与“异化”是相伴而生的孪生兄弟:“非遗化的操作会推动民间信仰做出一系列新的改变。一方面可以凸显文化内涵,引导民间信仰以全新的面貌融入现代社会;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民间信仰逐渐脱离原生文化土壤,从而丧失信仰特质,成为供人们观赏的‘盆景’。”“尊重神圣性”和“确立合法性”成为新时代民间信仰创造性转化的两大前提㊽。刘魁立提出“基质本真性”概念,回应有关学人对“民俗主义”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真性”的焦虑:“基质本真性,是指一种事物在演进过程中仍然是它自身的那种专有属性,是衡量一种事物不是他种事物或者没有蜕变、转化为他种事物的一种规定性尺度。对于非遗事象来说,基质本真性是它的真髓,是它的灵魂。灵魂在,则事象在;灵魂变了,则事物也随之变了;灵魂的消亡意味着事象生命的结束。”㊾“基质本真性”是对“本真性”话语的超越,从学理层面回答了当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什么、转化什么、创新什么的问题,只要抓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质”内涵,保证“基质本真性”,也就解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学人纷纷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基因进行阐释。如2021年中央民族大学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中华文化基因”学术研讨会,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基因赓续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研究”等,均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开展新的理论阐释和实现路径的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仍然需要萃取精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家风文化建设,倡导“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㊿。家风家训和乡规民约是中华传统道德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学者也对此提出了相关建议,如范玉刚以浙江临安《钱王家训》创新性发展为例,发现“好家风”可以“带村风促民风正党风”51。吴潜涛和刘函池考察传统家训的价值理念及其活动仪式、居所环境表达,剔除传统家风中封建迷信等“糟粕”成分,保留和弘扬家国情怀等适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家风文化52。周俊华从乡村治理角度,通过对云南、贵州八个村落的实地调查,研究少数民族地区乡规民约发展创新理论和实践问题53。家风家训和乡规民约是我国最基础、最丰富的社会秩序、社会风气资源,许多地区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实践中做了很好的典范,比如江西德安“义门陈”家训传统就不断立足于新时代发展丰富内涵,充实当代民众生活内容,充分利用“义门陈”家训传统爱国爱家,互助团结、和谐共生的优良传统融入德安社会文明建设之中,有力地推动了乡风文明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传统文化领域广泛开展。相关学者通过“再造”“重构”解读具体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意义转化、发扬当代价值。如彭兆荣提到“新耕读传统”是对我国耕读传统农业文化遗产的厘清、弥合和选择性传承,是乡村振兴战略下农耕文明因子的回归54。孙正国认为“文化认同”是“神话资源现代转化的精神基石”55。梁娟美挖掘粤港澳地区“社”文化背后的国家认同56。王星虎从丧葬习俗中发现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意义57。张勃指出“中华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并非一成不变”“需要对传统节日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发展其习俗活动,丰富其文化内涵”58。万建中呼吁在农耕社会过年模式之外重构都市春节59。何斯琴观察传统婚礼非遗化、资源化的雅化、文明化礼俗再造与价值重建等60。

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需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地方政府、学者等各社会主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结合新时代社会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文化基因的深入阐释,并且将其科学合理地融入各民族民众生活实践之中,与时代同频共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实践的内容转化可持续性、内涵转化可实用性,使各民族民众在“两创”实践中赓续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中华文化基因,彰显中华文化自信。

(二)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表达形式的“两创”实践

非物质文化遗产表达形式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在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对象基础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式的创新,直接关涉到由谁创新、如何创新、怎样创新等实践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式创新,其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转化的许多要素在形式上必定要符合现代生活,比如“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中茶园管理、茶叶采摘、制茶师通过杀青、闷黄、渥堆、发酵、窨制等方式制作出绿茶、黑茶、白茶、红茶等工艺不断融入了现代科学技术,也不断进行创新发展;中国的灯彩制作技艺较为充分地运用了现代技术制作的材料。这些均显示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实践中,传统技艺与现代技术始终无法分离,这就需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秉持“坚持传统技艺保护至上”的宗旨,合理地利用现代技术。

“以人为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原则,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的核心。自2015年起,文化和旅游部(原文化部)等部门联合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委托相关高校对具有较高技艺水平的传统工艺传承人或资深从业者进行研修培训,推动跨界交流,提高其文化艺术修养、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61,“十三五”期间培训传承人群10万人次。该计划坚持“用”字引领,“将培训内容、培训成果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结合”,培养了大批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帮助传承人提高文化艺术修养,拓宽行业视野,激发创作潜能,拓展应用空间,推动合作交流,解决发展难题”,帮助传承人更好地将企业管理、产品销售、数字化记录保存和线上宣传推广等现代知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相关专业知识相结合,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发展62。

在教育部等政府部门的主导下,“非遗进校园”成为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式,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群众基础的重要举措。自2019年起,由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支持、中国青年网主办的“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评选活动,至2021年已连续举办三届,每年评选十大“非遗进校园”实践案例。2021年,教育部在第二批传承学校31个省(区、市)全覆盖的基础上,公布了第三批传承学校1885所63。各地“非遗进校园”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如涂可国介绍的山东“两创”成果中,“非遗进校园”成就突出:“山东成为全国第一个在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三个学段全面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的省份”,组织开展传统戏曲、传统书画、传统体育、中医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戏曲进校园”计划累计进校园演出300余场64。2020年10月,“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华曲艺传承与发展研讨会在苏州市评弹学校举行,集中研讨曲艺教育发展前景等热点话题。中国曲艺家协会编纂的《中华曲艺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就曲艺教育和行业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65。各地区中小学积极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校本课程,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如黄璟则以福建《莆仙说唱曲艺梆鼓咚》为例,提出“工作过程系统化”全方位开发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设计理念,通过多层次、多维度、阶梯式教学方式,培养“能教”“能演”“能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66。

高校教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发挥了建设性作用。全国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非遗保护传承机构、非遗传承实践基地、高校非遗研究中心以及各领域、各级别的非遗传承人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贡献了上海世界非遗小镇等许多优秀实践案例67。为进一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高校教育对接,2018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决定在全国普通高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探索构建具有高校特色和特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在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协同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68。2018年至2020年,建设了北京大学昆曲传承基地等106个传承基地,将高校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相结合。各高校积极开展“非遗进高校”活动、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式。2021年2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被教育部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该专业的设立,标志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体系建设取得重要突破,对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门人才和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化具有重大意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供了专业的人才资源。

生产性保护是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融入现代社会生活的有效途径。2012年,文化部发布《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就曾明确指出:“目前,这一保护方式主要是在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实施。”69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与学术反思在“两创”方针指导下逐渐系统深入。如潘鲁生指出,传统工艺“要立足当下、立足生活”“着眼文化、产业和生活,进一步激发内生动能,服务当代发展”70。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71。如徐州香包代表性传承人王秀英以“工作室+培训班”的形式传授香包技艺,带动村民们增收致富,疫情期间赶制“防疫香包”捐赠给一线医务工作者,为“非遗抗疫”贡献力量72。中医药炮制技艺同样获得国家大力支持,“十三五”期间已建设54个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2021年,章林、章原和任宏丽的《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典型范例研究》系统介绍了中医药服务贸易、中医药科研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医药文创产业和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等中医药传承传播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经典案例73。“中医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堪称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生动实践。”74

传统工艺工作站和非遗工坊构成我国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生产性保护的重大创新。“拥有较强设计能力的企业、高校和相关单位到传统工艺项目集中地设立了18个传统工艺工作站”“各地在脱贫地区设立非遗工坊1400余家,覆盖400余个原国家级贫困县和80余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75西藏自治区形成以唐卡等非遗扶贫工坊为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产业发展模式。截至2021年,“西藏从事唐卡绘制的人员超过3000人,周边产业人员超万人”“全区唐卡年产值已突破2亿元”“全区120余家非遗就业工坊直接带动2000余户3000余人就业,人均月收入达3200余元”76。“湘西自治州花垣县的十八洞村是中国‘精准扶贫’战略思想的首倡地,这里绝大多数妇女都会苗绣,为了早日实现精准脱贫目标,石顺莲带领村里的妇女们重拾苗绣技艺,承担起了非遗扶贫兴产业这一重任。”77十八洞村逐步形成苗绣等五个主导产业。杨勇波以十八洞村“苗族婚嫁刺绣”的创造性转化为例,总结“苗绣”扶贫实践经验78。“2016年底,十八洞村脱贫出列,开启接续奋斗乡村振兴的新征程。”792021年春节前,习近平总书记到贵州毕节化屋村苗绣扶贫车间考察时,赞叹“苗绣既是传统的也是时尚的,你们一针一线绣出来,何其精彩!”80绣娘们一针一线绣出来传统又时尚的精美苗绣,象征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精彩生活。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苗族蜡染技艺传承人张义苹通过“公司+合作社+个体”发展模式,“动员妇女到公司、合作社就业,带动群众致富增收”81。2022年,贵州《苗绣助力就业减贫——贵州省施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案例》入选第三届全球减贫最佳案例。传统工艺工作站和非遗工坊充分发挥传统技艺在融入市场、带动民众就业、增加民众收入等方面的生产性优势,传统技艺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助力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生产性”在实际操作与应用中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化、产业化、商业化、市场化等相联系,学者在总结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基础上对“生产性”内涵与适用范围展开讨论。大多数学者遵循《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对于生产性保护适用范围的划定。张毅强调“非遗重新进入生活”是传统工艺项目传承与创新的目的与必然趋势82。刘晓春和冷剑波通过对潮州木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案例分析,回答“为什么要实施生产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是否就是产业化?”“生产性保护与‘非遗’的本真性和整体性”“生产性保护的传承和创新”等问题83。也有学者积极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市场属性,提出生产性保护“不宜把适用范围限定过窄”,建议“将生产性保护视为代表传统的遗产与人们现代日常生活对接的途径”84。“生产性保护”概念应用于传统节日、传说故事、传统音乐、传统武术等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别的保护与传承研究85。

部分学者警惕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味迎合市场、过度商业化带来的弊端。如况成泉发现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非遗主体主动让位,利用者则反客为主,任意市场化”等“异化”现象,强调传承人主体性地位86。2021年,潼关肉夹馍事件掀起网络舆论,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化与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滥用问题引发学人关注。刘朝晖通过对金衣村豆腐皮制作技艺商业化历程分析,认为“非遗商业化过程中消解了地方社群的生活世界”是金衣村失败的根源,回归“谁的遗产”根本问题,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化的对象应是与非物质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物”,“至于是否‘相关’不取决于政治家、政府官员、投资商、遗产所有者,以及其他非遗产专业人员,相反,而是取决于作为非遗保护主体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87。生产性保护仍应重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以人为本”的根本原则。

更多学者从生产性保护出发,立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市场关系,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化正名。田兆元“经济民俗学”跨越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范围局限,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置于“民俗经济的生产、经营、消费和分配的全过程”中进行思考88。黄永林和纪明明从文化产业角度,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建议,“创建中华优秀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品牌”“用现代审美思维进行创造性转化”“大力开展文化科技融合”89。储冬爱以广州天河为范本,探索乞巧节文化符号消费为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之路90。潘博成分享“价值塑造”与“功能化”“时尚化”与“年轻化”“参与体验式”文化创意产业促进无形文化资产生活化的台湾经验等91。上述学人的讨论对于厘清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化、商品化等问题展开讨论有助于“两创”实践的科学实施,并且基于生产性保护,“两创”实践探索出了具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特色之路。

2018年开始,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泛融入旅游市场,“文旅融合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及其成果共享创造新机遇”92。2019年3月10日至13日,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举办“非遗+旅游”培训班。各地代表在培训班上分享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案例93。2019年至2020年,由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指导、中国旅游报社主办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优秀案例、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线路征集宣传活动共发布30个优秀案例94,以及12条旅游线路95。各地积极推进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小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线路、非物质文化遗产研学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旅游品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拥抱“全民旅游”“全域旅游”“休闲时代”的到来。

空间生产是“非遗+旅游”的“两创”实践方式之一。余红艳指出在市场语境中,白蛇传传说在杭州的景观重建和镇江的实景演出为代表的商业化景观生产,已经成为传说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代发展传承的重要形式96。王丹总结文化融入特色小镇建设的呈现方式:即“传统文化的传承”“新文化的融入”“新生的产业文化”和“旅游融入文化”,其中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传统文化是特色小镇文化之魂,在此基础上带动文化旅游、文化产业等特色小镇文化创新97。张立波和张奎立足特色小镇“产、城、人、文”功能融合,探索“文创兴镇”背景下的非遗小镇发展路径,“推进城镇空间的景观优化与文创环境营造”98。

文旅融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化路径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扶贫攻坚、“一带一路”、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陈志勤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村落文化的客体化,也带来内发性发展的乡村振兴,但应实现从“政府介入”到“乡村自救”、从“旅游经营”到“村民参与”、从“文艺展演”到“村落认同”的转换99。宋旭民以“荷塘纱龙”为例,探讨地方文化与外来他者的“反哺—支撑”关系,促进侨乡荷塘镇等地乡村振兴100。笔者从空间赋能的角度,提议“挖掘、激活民众传统生活空间蕴藏的潜在动力”

“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汲取并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智慧和能量”,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融入乡村振兴101,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扶贫实践102。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非遗+旅游”成为旅游扶贫、巩固脱贫成果的主要着力点。2019年1月5日,“三区三州”103旅游大环线推介活动在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举办。活动上,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联合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发布《“三区三州”旅游大环线设计宣传推广方案》。根据方案,“三区三州”旅游大环线串联起丝绸之路、茶马古道、唐蕃古道等历史文化和自然风情并重的传统路线和多元民族文化线路,其中就包含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104。艾菊红调查发现西藏林芝门巴族、珞巴族和僜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包括生产性保护、表演性保护和博物馆保护模式,建议“人口较少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当跳脱以民族为单位的保护思路,代之以区域性的文化空间为单位来进行思考”“在文化空间的大环境当中互相促进”105。王丹归纳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精准扶贫的5种模式,即“非遗+旅游”“非遗+生产”“非遗+演出”“非遗+互联网”和“非遗+品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宝贵资源”,非遗助力民族地区精准扶贫“不仅是改变物质上的贫困,而且要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重塑社区”106。“三区三州”旅游线路等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依托“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在推动民族地区全域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扶贫攻坚和促进各民族人民共同富裕等方面都起着引领作用。

2019年7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107。2021年8月,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108。2021年9月15日,由文化和旅游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2021‘一带一路’·长城国际民间文化艺术节”,习近平主席致贺信指出:“举办‘一带一路’·长城国际民间文化艺术节,有利于弘扬丝绸之路与万里长城世界文化遗产价值,为各国民间文化艺术提供舞台,为各国人民交流对话搭建桥梁,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织就纽带。”1092021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发布10条黄河主题国家级旅游线路110,2022年10月发布8条长城主题国家级旅游线路,“非遗之旅”都成为“主打招牌”111。相关学者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助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积极献策:如“合理保存传统文化生态,整合利用丰厚的长城文化资源实现乡村文化振兴”112;“创新黄河文化表达方式,构建‘见人见物见生活’的黄河文旅产品体系”113;“按照非遗要素植入原则,从文化遗产与景观空间关系的视角划分大运河非遗的类别与层级;针对不同类别的非遗项目,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采取不同的植入模式与策略”等114。

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托互联网等现代科技,创新“数字+”“互联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形式。如围棋领域,在Alpha Go之后,星阵、绝艺等国产人工智能围棋软件投入研发应用,互联网与人工智能成为棋手日常教学、训练和对弈的重要工具。全息投影等先进数字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等立体化产业中得到应用115。面对新冠疫情,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积极拓展网络空间等文化传播平台。从2020年起,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委托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牵头,联合多家网络平台,连续三年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举办“云游非遗·影像展”活动。2022年,汇集2300余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纪录影像116。2021年开始,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中央网信办网络传播局连续在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举办“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活动,“发动年俗非遗项目所在地区的非遗保护机构、保护单位和非遗传承人,将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下正常开展年俗非遗传承活动,用镜头记录上传至平台集中展播,支持网友参与拍摄上传、互动交流”117。2021年活动期间上传年俗视频6500余个,2022年达到3.6万余个,让受疫情影响就地过年的民众和海外华侨华人通过网络平台直观感受浓浓的家乡年味。2020年起,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同有关部门及参与单位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举办“非遗购物节”活动,为传统手工艺品、传统美术作品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拓展销路,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传承与就业增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2020年6月13日,“非遗购物节”各大电商平台、网络平台推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涉及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超过4500项,成交金额近4亿元118。2022年,各地组织近7000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店铺参与“非遗购物节”,涉及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000余项。淘宝平台非物质文化遗产店铺数32853家,较2020年增长9.5%,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易额较2020年增长11.6%,非物质文化遗产商品消费者规模已达亿级119。根据有关部门对民众评论分析,“近六成网民认为‘非遗+电商’销售模式拓宽了非遗传承人制作产品的销售路径,有助于非遗打造品牌,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120。直播、短视频、电商平台已成为当代最具影响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渠道。

各地文艺工作者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121如华强方特主题公园推出以中国神话传说为蓝本的东方神画系列舞台剧,“第一部曲方特东方神画主题园以中国传统文化为表现主题,通过独特的艺术手法和高科技手段为游客呈现《梁祝》《孟姜女》《水漫金山》等传奇故事,已在济南、芜湖、宁波等地盛大开业”122。歌手谭维维与华阴老腔艺人合作演唱的《华阴老腔一声喊》登上2016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戏剧唱腔与摇滚音乐激情碰撞,使传统的华阴老腔重回人们视野。蒙古族呼麦代表性传承人胡格吉勒图弟子呼和满达组织游牧者乐队,将呼麦、马头琴等蒙古族传统音乐融入现代摇滚,在北京、上海等地巡回演出。藏族歌手德格王子格桑南珠以现代流行歌曲形式唱响了史诗《格萨尔》。《纸扇书生》通过对川剧小生扇子功的创造性转化,“描绘出一幅雅趣横生、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书生群像”123。舞蹈诗剧《只此青绿》选段登上2022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春节联欢晚会,此剧改编自宋代画家王希孟的传世名画《千里江山图》,观众同时感受到书画背后篆刻、织绢、磨石、制笔、制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跨越时空的千年魅力124。“戏曲节目《惊·鸿》以舞者梦境连接起《牡丹亭》《白蛇传》《铡美案》等经典戏曲名段,现代舞美同传统戏曲相映成趣。”1252022年北京冬奥会期间,北京龙在天皮影剧院推出“冬奥”主题皮影戏《冰雪运动会》和系列“冰雪”主题皮影艺术品,上演了传统皮影邂逅冬奥会的冰雪奇缘。同理,“二十四节气只有着眼群众需求,和当下生产生活有机交织,才能焕发生机。立夏之际,暑气来袭,在我国南方一些地区不仅保持着在立夏时节吃乌饭蚕豆、喝立夏茶等传统习俗,而且通过转化创新,进一步发挥立夏习俗在休闲娱乐、饮食养生等方面的功用”126。

在“两创”方针指引下,电影、电视、网络游戏等现代娱乐形式合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类文艺作品屡屡破圈、掀起国风国潮。如网络游戏中民间文学资源的创新转化127,从电影《Mulan》到游戏《花木兰》,现代多重媒介为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向度传播和多样化表达创造了条件128。2019年,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探索了中国神话动漫化“讲好中国故事”的传承发展新路129。2020年起,经典网络手游《王者荣耀》与中国民俗学会合作推出“荣耀中国节”系列活动,结合中国传统节日文化打造主题皮肤,借助游戏载体和数字技术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方式。2021年,动画电影《雄狮少年》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醒狮搬上荧幕,引起热议。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科技、当代艺术相结合的国潮IP,构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生动案例。

“激发人们创新创造活力,最直接的方法莫过于走入不同文明,发现别人的优长,启发自己的思维。”130我国积极推进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的相关工作,在与不同地区与国家间的交流合作中,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截至2022年底,中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共计43项。2020年,“送王船——有关人与海洋可持续联系的仪式及相关实践”为我国与马来西亚联合申报,见证了“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文化间对话。我国“欢乐春节”国际品牌效应形成,每年在全球100余个国家、数百座城市举办千余项文化活动。2021年推出18个线上精品项目,各类媒体平台播放量超过7.2亿次,网络社交媒体覆盖230余个国家和地区,总观看量超4.5亿次。为促进大陆与港澳台文化交流,增强港澳台同胞中华文化认同,持续开展港澳台青少年文化旅游实习研学活动、“根与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守望精神家园——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月”和“情系中华——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展”等品牌活动131。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调研时强调:“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找到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连接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132从“两创”方针提出至今,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已走过近10年的发展历程,经历了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的挑战,逐渐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道路,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实践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旨,坚持生活至上,传统至上,创新转化的保护发展路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出现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铺展开新时代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画卷”133。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两创”实践存在问题及相应策略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提出实现“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求134。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给《文史哲》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的回信中提到,“需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共同努力,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135。专家学者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过程中静观慎思,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中国文化传媒集团研究院依托“中传云”平台,于2021年开发上线“文旅中国·百城百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活力展示平台,并于2022年发布《“文旅中国·百城百艺”非遗传播活力2021年度报告》136。基于“两创”方针提出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相关政策与实践,参考《“文旅中国·百城百艺”非遗传播活力2021年度报告》等报告,笔者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理应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

(一)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实践顶层设计的针对性

“两创”实践方针出台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先后制定实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2019—2025)》《“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等制度与政策,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曲艺传承发展计划”“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点工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这些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两创”实践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发展方向。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顶层设计中关涉到“两创”实践的内容更多倾向于传统手工艺等项目类别,对民间文学、民俗等门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实施“两创”实践尚少提出指导性措施和针对性的办法。

(二)强化“两创”理论利器助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研究

目前学术界对“两创”理论探讨活跃,从对习近平总书记“两创”相关讲话精神解读,到各领域“两创”实践案例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两创”研究成果层出不穷。但学界至今仍对“生产性保护”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相关重点概念的内涵与适用范围存有争议,也尚未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理论与实践展开系统梳理与充分学术对话,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理论内涵需要进一步阐释、创新转化实践质量需要进一步加宽拓深。如分别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创造性转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创新性发展”为关键词在CNKI中国知网数据库进行文献跨库检索,仅获得2018年至今的55篇文献(其中,学术期刊47篇、学位论文2篇)和2017年至今的52篇文献(其中,学术期刊38篇、学位论文1篇),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研究相关成果较为有限137。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界需要完善“两创”等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话语体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体系建设与传承创新研究成果转化能力。

(三)发挥政府主导力量,扩大社会多元主体参与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等工作原则138。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政府主导为主。随着“非遗工坊”“非遗购物节”等活动陆续开展,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市场对接,将市场机制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激发多元市场主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中的活力。市场经济作为当代社会主要特征,也是人民群众的主要生活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市场,就是走入人民生活。非物质文化遗产吸引各电商平台、工坊、商户、消费者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等社会组织纷纷成立,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民的非遗、人民共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良好氛围,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功能和当代价值仍需在人民生活中进一步宣传、巩固和发展。发挥政府主导力量,扩大多元社会主体参与,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方向。

(四)创新发展“非遗+”模式,高质量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当代生活

“非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重要模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特色文化资源,各地以多种方式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创新转化路径。“非遗+旅游”是文旅融合发展重要契机,应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推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主题旅游线路和研学旅游产品。“非遗+产业”鼓励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文艺创作与文创设计,提高文创产品的品质和文化内涵。“非遗+互联网”利用网络技术,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方式,拓宽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产品推广销售渠道。“非遗+乡村振兴”就是要深入挖掘乡村社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化、商业化和产业化过程存在主体错位、传承人群失语、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千篇一律等问题。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与开发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给予传承人群更多话语权,充分尊重社区主体意愿;应该在强化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性基础之上,尊重并彰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样性,以此凸显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产品的吸附力。创新发展“非遗+”模式,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融入当地人民生产生活,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群众。

(五)抓住“元宇宙时代”发展机遇,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实践数字化力量

2022年7月,世界元宇宙大会在北京召开,“元宇宙”对人民生活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实践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元宇宙融合互联网、新媒体、虚拟现实、可视化、人工智能等综合性数字技术,为当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供了空前机遇。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初步探索出数字化记录、保护、传承道路。特别是从2020年至今的新冠疫情期间,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联合有关部门单位举办的“云游非遗·影像展”“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网络平台活动等数字化创新形式,让各族民众足不出户就能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魅力。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借助短视频、直播等自媒体平台,在网络空间展开生动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甚至在线上结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网络社会群体。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者与研究者应积极拥抱未来,观察、研究、应用数字人文技术,抓住元宇宙时代发展机遇,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承模式,融入数字化的“两创”实践道路。

(六)改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不平衡,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实践水平

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结构并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地域发展、项目类别层面上的不平衡。在地域层面,我国东部各省份经济发达、技术先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水平与保护理念走在前列,相关产业规模、活动频次、流量与曝光度远高于中西部地区。拥有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西部地区在“扶贫攻坚”“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支持下,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形成诸多相关文化产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实践贡献巨大力量。而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活动与产业发展似滞后于东西部地区。在类别层面,传统技艺、传统美术等类别具有生产性、商品性优势,适合当代社会市场经济发展,传承发展水平与社会关注度较高;民间文学,民俗,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等项目类别由于具有较强的地方性,发展水平与传播度较低,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两创”实践中处于劣势。相关部门及人员应注重地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交流,着力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地区协调与分类保护水平,改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结  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两创”实践是保护传承,更是创新发展,是融入民众生活,与时代同频共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两创”实践中赓续文化基因,探索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其真正纳入民众生活的要旨,也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行动。

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两创”实践在遵循中华民族传统的共同性基础上,彰显区域和地方文化多样性。如,在我国多民族民众日常生活、仪式和节庆活动中,饮茶、敬茶等习俗代代传承,品茶、斗茶、评茶等活动异彩纷呈,且成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生动实践。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创”实践采取多种形式继承并挖掘中华各民族丰富的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共同体资源,以更为坚实的步伐走上更广阔的生活舞台、以更为频繁的交往交流交融方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139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化过程中,必将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以自信自强的姿态“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为“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贡献蓬勃力量。

本文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基因赓续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研究”(项目编号:22BMZ07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林继富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俗学、非物质文化遗产。

王祺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俗学、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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