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义门”,是以血缘为纽带的中国传统社会所特有的文化现象,这类家族大多出于民间,累世同堂,以“义”为名。他们并非名门显宦或商界翘楚的后裔。他们始于庶族百姓,因礼义为先、治家有方、堪称表率而屡蒙皇帝旌表而垂范后世,故可言之:淳风厚俗,仁德范世。
中国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即是一部家族史。或是由于对自给自足的自耕农经济的依赖,或是深受传统社会“家国同构”的集权政治的影响,抑或是由于崇尚“天人合一”的儒家伦理的熏陶,累世同居的大家族应运而生。他们通过家训文化、家族规范来明确等级、规范行为、培育子孙等。家族成员在高度认可的规训中和谐相处,从而使得家族繁荣发展。随其影响力的扩张,也受到朝廷及皇帝的认可,从而被赐予“义门”之名。“义门”之“义”,即“孝义”,“门”乃“门户”,即指家族,故而“义门”即是指以“孝义”治家的累世同居之家,且门风纯正堪为天下典范的家族。
“义门”的核心特征为一个“共”字,即祖先共祭、财产共有、成员共居。首先,祖先共祭。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祖先崇拜一以贯之,《史记·礼书》中记载:“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源于对赐予生命的感恩,盖敬祖先尽人子孝思之诚,祭祖成为“孝义”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作为“义”字当先的义门家族,其对于祖先的供奉与祭祀亦是重中之重。在义门家族,对于祖先的祭拜具有鲜明的“共”字特征,不论是祠堂的设立还是祭祀大典的举办,都详细规范了每一个家族成员所应承担的具体义务,因而祭祀不再是嫡长子一人之事,而是整个家族的共同义务。其次,财产共有。义门家族的财产既是共有的也是共通的,义门家族的土地公有,共同生产,财务根据尊卑、老少、男女、壮弱等统一分配。最后,成员共居。“聚族而居”是中国传统家族的重要特征,其最早出现于两汉时期。如《后汉书》中所记载的:“缪彤兄弟四人皆同财业……是此风盖起于汉末”,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较为兴盛,“这一时期见诸史籍的义门同居大家庭,凡24家”。唐宋时期江州陈氏达到了3900口人同居共食。义门在宋元明时期最为繁荣,据《元史》记载:“其累世同居者,则有休宁殊震雷,池州方时发,河南李福……复别为之传云。”其间,成员同居随历史的发展从三世到五世甚至出现了延续十五世的浙江浦江郑氏家族。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义门”的出现是中华民族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但实质上亦是中国“家”文化的缩影,是对中华民族独有的“国家”的生动再现,并深刻阐释了“义”字当先的中华文化内涵。回顾传统,“义门”是中国古代家族制度中最亮丽的风景,它的出现为家族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一种符合社会经济状态、政治需要、文化伦理的范本。对“义门”的探究是对于传统的尊重,或是“孝义”为本的传家之道,或是“勤俭持家”的经营方式,或是“奉公勤政”的为官之本,于今而言,仍大有裨益。